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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1名公告

路桥普法 | 2024-01-09 08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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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工作需要,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1名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工作性质

  具体在司法局机关从事合法性审查等政府法律事务的相关辅助工作。

  招聘条件

  (一)基本要求

  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乐于奉献,品行端正;

  2、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,同等条件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;

  3、年龄在22周岁以上(指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  4、身体健康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能胜任本职工作。

 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符合招聘条件:

  1、被处以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;

  2、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、辞退解聘的;

  3、习练邪教的;

  4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
  5、失信被执行人。

  报名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
 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,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
  1.报名时间:2024年1月5日-1月15日(节假日除外),上午8∶30--12∶00,下午2:30--5:00。

  2.报名地点:路桥区新安西街336号路桥区司法局517室,电话咨询:82519391。

  3.要求: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、完整、准确地填写《报名表》(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)并打印,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、正面一寸照片(或《报名表》中照片彩色打印),并在《报名表》的诚信声明栏签名。

  报名时,报考人员须携带《报名表》,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  路桥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

  考核方式

  采取面试方式。

 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。

  面试结束后,成绩高者聘用。

  体检和考察

  根据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∶1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

 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。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,并对其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。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

 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前放弃、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,按该职位面试成绩,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  薪资待遇

  所招聘编外人员薪资待遇从优,办理五险,具体面议。

  其他事项

 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路桥区司法局负责解释。

  原文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VaA_XnPXW3cbp0qCe6rvs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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