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、《浙江省实施〈教师资格条例〉细则》(试行)的有关规定,经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、评议,拟认定於达等49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,莫涵如等179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,徐安琴等53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0年06月28日至07月4日。
联系电话:86103165
附件:1.拟认定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
2.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
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
2019年06月28日
(附注: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教师资格领证时间及领证地点后续会短信通知。已提交邮寄信息的人员无需到现场领取,办结后将邮寄送达证书。)
温岭市2020年上半年拟认定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.xls